(1)、試驗試品應按規范規定置放在試驗箱里,并將試驗箱內溫度升至特定點,維持一定的時間至試驗試品做到溫度平穩,以時間長都為標準。
(2)、高溫環節完畢后,在5min內將試驗試品變換到已調整到-55℃的超低溫試驗箱(室)內,維持1h或是直到試驗試品做到溫度平穩,以時間長都為標準。
(3)、超低溫環節完畢后,在5min內將試驗試品變換到已調整到70℃的高溫試驗箱(室)內,維持1h或是直到試驗試品做到溫度平穩,以時間長都為標準。
(4)反復所述試驗方式,以進行三個循環系統周期時間。依據首樣尺寸與室內空間尺寸,時間將會會略微偏差。